《与故土一拍两散》epub+mobi+azw3百度网盘下载
内容简介
《与故土一拍两散》,一个流浪者和漂泊者。80年代,作者前往美国留学,并试图融入美国,在这个异国他乡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和理想世界。然而,美国并不是他想象的天堂,无法满足他对身份的认同、对爱和自由的追寻。自此,他开始自己的“漂泊”生活,“流浪”于美国、中国、俄罗斯和欧洲等国。
作者试图“与故土一拍两散”,在本书中,他通过自己的所观所感所想,比较中外价值的差异,大到社会现象,小到具体的人及事物,客观而犀利地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想法。《与故土一拍两散》讨论了诸如精神家园、精英阶层、转型、身份等世人普遍会感到困惑的话题,看似题目很大,却落到细节处,真实而令人信服。
写尽一个留洋决意不回中国游子的“美国信仰”破灭之路;一个一度要放弃绿卡重返故土漂泊者的失望之情;一个游历于苏联和旧欧洲流浪者的精神希望重燃之心。
一场全球主流价值观比较、反思与批判的冷静盛宴。一个中国文化世家学者对自身身份之困的追问,对爱的执着追寻,对所谓美好西方世界的追讨背后究竟藏匿了一张什么样的秘密底牌?
为什么失望?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种变化?我其实也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些深入到美国校园或社会的年轻中国学子,不像众多走马观花者或淘金者,反而会对美国的主流社会和支配话语感到深深的失望乃至信仰破灭,转而向别处寻求,尤其是转向文学,也许有文学天赋的人容易发生这样的变化?这倒不仅是中国的学子如此,在西方,趋左的学者也是出身文学的居多。他们对美国的社会生活、体制尤其是市场,持一种严厉批判的态度。诺齐克曾分析过为什么许多人文知识分子反对市场,他认为是那些在校成绩优异的学生走向市场社会之后感受到了挫折和失落。
这一解释可能有些简单化,但也可以视为其中的一个原因。而作者还没走进美国社会,在美国的校园里时就已经感受到一种失落了。因为这里还要加上他特有的一种身份与追求,即作为一个青春“亚裔男”的身份和对爱情的特别向往。他在刚开始来美国的时候,“早已打定主意,绝不再回中国。对这个新的国家,我充满热忱与好奇”。那时候他对美国抱有一份“虔诚和真挚的心情”,“说心里话,有机会做美国人,让我欣喜若狂”。但一旦来到美国,原先在中国的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仅仅会读书和智商高也不易得到女生的青睐。他在北京的时候早已情窦初开,虽然美国的同学之间都彬彬有礼,但他到美国后所“遐想过的美妙事情,在第一个星期、第一个月、第一个学期,甚至第二年、第三年,都没有发生”。这对作者这样一个“青春男”来说可能是难以忍受的。于是,“每个周末,每个假日,看着别人两口子亲亲热热,背着包去小火车站,我心中的煎熬和愤怒就无以言表。我开始喜欢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读战争史,读毛泽东的书,并因之热血沸腾”。他说他渐渐对美国产生了“浓厚的敌意”,后来虽然在纽约期间也有过相知甚深的美国女友,在流浪欧洲之后也仍然回到美国生活,并归化入籍,但终究对美国的社会感到一种彻底的失望。
这失望的一个直接或主要起因或是因为性爱,但失望的内容却不仅于此。究竟是在哪些方面呢?它是相当根本和彻底的失望,但大概也不是囊括一切的。首先大概不在于自然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甚或优美,居住、食物是否安全乃至充裕等物质生活条件。甚至于问题似乎也主要不在政治和经济的基本制度和状况上。作者写道:“美国主要的问题,不是经济,或所谓‘民主不民主’;虽说发生了金融危机,尚待复苏。平心而言,美国的政府官员、地方警察和各级法院还算通情达理,不常听说格外严重的舞弊情形。若是抱怨美国缺乏自由,未免吹毛求疵,钻牛角尖。”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是大的问题。作者说:“有时意识形态无可指责,但底色逐渐苍白萎缩;有时恰好相反,意识形态僵硬甚至黑暗,但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前者似乎是指美国,后者是指苏联。尽管作者的行文似乎处处显示出对美国社会生活和主流话语的全部否定,认为在美国并无真正的自由,那里的“自由”是个“恶毒的笑话”。他说:“我去了美国,然后便失却了对美国的信仰。我无法指明究竟是谁、哪个机构或组织剥夺了美国和我的自由……无论如何,2001年夏天,我终于溜出美国,窜到欧洲。这对我而言,无异于第二次解放。”
我们仔细阅读作者的叙述,问题看来主要是出在“感觉”上,尤其是出在对“幸福”的感觉上,因为对幸福(从文本看,其中性爱占很高甚至最高的位置)的追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感到生活特别乏味和没劲。问一个在今天中国已经变得好玩也好笑的问题:“你幸福吗?”那么这里的回答是“我很不幸福”。就像作者写到的:“问题是,硬件一应俱全,而你却感觉非常不好,往往还说不出是为什么,这是最糟糕之处。压抑,乏味,没劲。城市没劲,乡村没劲;那一大片一大片的郊外‘新开发中产社区’,更是超级没劲。这不是笑话,那无以形容的憋闷、疏离、焦躁,还有麻木,能把好好的大人或小孩给活活逼疯。”作者的感觉对他来说无疑是真实的,他也是格外敏感的。但这是否也是生活在美国的大多数人,或者局限一点儿,是否也是美国的新移民中大多数人的感觉?
这种失望缘何而来?怎样才能生活得有味乃至有劲?对于具有浪漫情怀和才华的人们来说,动荡的年月可能是指望革命,和平的日子里大概就只能是指望艺术或者爱情了。作者希望制度体现爱心,对革命也倾注了相当的感情,当然,他同情和心向往之的不是那些最后夺得和掌握大权的“成功”的革命家,倒是那些没有“成功”甚至被杀的革命家,比如罗莎?卢森堡和托洛茨基。作者对20世纪革命之后导致的极权体制同样反感。他也不相信托洛茨基、罗莎和考茨基会与罗斯柴尔德家族同属于一个巨大的“国际阴谋”,他大概也不喜欢或者说不相信资本与市场基础上的社会能长久稳定。就像他引罗莎的话所言:“柏林恢复了稳定吗?你们这群侏儒!真的不知道?你们的‘稳定’建在沙滩上。明天,枪炮声再度响起;你们将吓得面无人色。一声嘹亮的号角,向世界宣告革命的来临:这是我,过去,现在,将来,直到永远。”他反复谈到对一种不祥之兆的预感,甚至预感到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大难,说“我这代人注定了还要见证天翻地覆的改变”。
是的,可能会有大变,永远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但也要有所准备,这种“沉闷乏味”的生活也可能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原因我将在后面谈到。另外,真正的革命是一定要提出某种正面的理想和价值目标的,这种价值目标是什么?我们目前的确还看不出来。要不就只是一种单纯的“大难”?或者新的价值目标要等进入了“大难”之后才会涌现?但那样的话,我们是否甚至要为此期待以至推动“大难”?而这样做是不是不仅过程的代价太大,乃至在这之后出现的结果更难忍受?
有关爱的追求
从本书文本看,在作者那里,一个中心的价值追求是爱,他正是以此为基本标准来衡量国家、制度、民族和文化的优劣的。作者写到一个没读过几本书的俄罗斯小姑娘对他说:“完美性爱是最高的境界,为之愿意舍弃一切。”他觉得这其实就是说出了他“寻觅半生的苦涩真理”。然而,他在这方面却屡屡挫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居住在旧金山时期。他说在这全美乃至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工作也不累,然而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个很传统的美国男孩大卫,还有一位长得高大威猛、名叫丹尼斯的俄罗斯哥们儿,“却愣是在旧金山找不到女人”。
这可能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有关。女权运动可能造就或增加了一些让男人难于亲近的“悍妞”。他说激进女权运动要重写一切性爱规则,修改所有涉及男女内心默契的细微法则,许诺让大家一起来塑造新型的、没有人格缺陷的男人和女人。而他对激进女权运动、对性解放也不抱好感,认为“性的解放,并没有带来精神的成长”。他还是要在性中追求爱情,至少是一段时间里性爱对象的唯一。他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见解,认为“除却即将来临的生态崩溃和经济瓦解,女性的复兴是唯一需要关注的人类转型”。“无人能够逃脱时代。男性正在消失。”他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成百上千种新的主义实验,真正留存下来的,靠左边的是女权加同性恋,靠右边是“市场万能”的新自由经济学。然而,这两者看来都不是他喜欢的。他说他一直搞不懂,不快活的女人对男人丧失兴趣,是觉得男人都不像男人,还是觉得自己本身也不像女人?他不能想象,假如一座城市里的男人都病态了、颓萎了,女人还怎么能够丰润妩媚、神采奕奕。他不解:90年代“民主胜利,极权倾覆;旧金山的甜白性感妞,变成愤怒凶悍妞——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历史现象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这两者之间可能确实有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那就是同属于平等的潮流,在政治上是民主,在社会生活中则是男女平等,乃至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或纠偏似的更加崇尚女权。
后来过了些年,他重返旧金山。感觉到在这春光明媚,本该是最浪漫、最充满爱情的城市里,咖啡馆里坐着的男男女女却连互相瞟一眼、调一下情的劲头都不再有。这一定是作者的真实感觉,但也可能仅仅是作者的感觉。基本的感觉不好了,可能会觉得所有碰到的事情都不对了,就像他觉得一个跑步的金发妞老远就喊“ExcuseMe!”、叫人让路是“一声怒吼”一样。
作者说由于来到美国的“中国妞”多数想嫁白人,所以他就主要去泡“白妞”了,这自然会遇到男女、族群的双重隔阂。而如果加上“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别,那就是三重障碍,要实现起来自然是分外艰难。作者又说:“自小学以后,直到走遍半个地球,我也始终在找寻一份同样简单的为人自尊。”但自尊为什么一定要和泡妞而且是泡白妞的成功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由它来体现呢?不过,这对一个生命力洋溢的“青春男”来说可能并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浪漫情怀和富有才华的人来说可能就更不难理解。对于一个视情爱为至高价值,将艺术美与情爱美的追求结合在一起的人,可能这是命定的。或者说这就是属于他的命运,直到哪一天老得爱不动了才算。他和许多其他的“华裔男”不同。就像作者也注意到的:“我在旧金山见过的华裔男,几乎无一例外地乐观、敬业、关爱家庭、心理健全。那些横眉怒目的白人女权妞,不论冲谁使性子,对待唐人街的老板大厨打工仔们,总归是客客气气、和颜悦色。而后者,也从不向白妞们散发哪怕一丝一毫的性能量,或原始的男性攻击力。”这众多的“华裔男”是乐观的,看来也是对生活满意的。问题在于,一个命定的异类才子是否愿意如此生活,愿意做这样一个唐人街的华人,或者在郊区有自己住宅的高级华人白领?
但作者也不是没找到“白妞”中的意中人,他在美国也曾有过几个不错的情人或女友,在欧洲更有过一些和“白妞”们的美妙的情爱经历,尤其是他和萨洛美的一段可能是最为铭心刻骨的爱情。只是这所有的性爱都没有“终成眷属”或成为“一生伴侣”。如此看来,他其实并不是在情爱方面完全不“成功”。或者说,只要努力去寻找,在异族的异性中找到和自己心心相印乃至同等精神文化水准的人也不是全无可能。但为什么他还是没有“终成眷属”或保持爱情?以他和萨洛美最动情的一段经历为例,作者写道:“凭着锐利的女性直觉,萨洛美开始洞察到我在若干细微层面上对她的敷衍和应付,欲望释放后四处游弋的色眼,还有更致命的一点:最为本质和真切的内心情感中,我的冰冷盔甲和自我保护。”即他在这一深爱中还是有一种“不在场”或“不投入”,导致两人的关系最后断了。所以,不能不提出这个问题:既然如此崇尚爱,为什么遇到了值得爱的人还是没有全身心地投入?结果还是让对方失望,而最后自己也失望?
的确,作者也深刻意识到完美性爱的性质和艰难,他说:“爱情是敞开自己。生命历程和动物直觉中最原始、率真,甚至非常羞耻的层面,赤裸裸袒露给对方。一触碰便弄得血肉模糊,痛不欲生。由此长出另一个稚嫩生命。不是肚里的胎儿,而是非常纤细、被不太准确地称之为‘我们’的东西。它多半只在瞬间存活,然后随风飘逝,留下漫漫一生的痛楚和遗憾。”他说“这个历程使女人更加柔韧而丰满,男人则远远未必”。事实是,爱情的失败对女性的伤害往往比对男性更大,她们在爱的过程中也往往比男性更为专注和投入,而失败之后她们所承受的也比男人更为沉重,以后也更缺乏新的机会。另外,爱情与制度、与社会有关系,但似乎也没有太多关系。在一个相对健全的社会里,爱情的成功主要和男女双方的努力有关,爱情的维系更是如此。这种维系不仅和双方的感情有关,还和生活的理性或者说智慧有关,同时责任感也绝不可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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